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及购销价格数量等资料的监督检查
基本编码:370636017000
实施编码:11370000MB284685132370636017000
本事项由-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检查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省级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
依据类别 | 法律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
依据内容 |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的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者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对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的资格并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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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依据类别 | 法律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依据内容 | 第八十六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向药品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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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收集价格信息 | 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信息化手段收集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 | 据工作任务确定 | 根据工作需要 | 完成价格信息收集工作 |
形成分析报告 | 汇总分析监测数据,形成分析报告 |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 根据工作需要 | 形成分析报告 |
提出建议及措施,发布预警信息 | 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提出建议和措施,并向主要领导汇报,经同意后发布预警信息, 紧急情况需研究干预措施 |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 根据工作需要 | 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提出建议和措施,并向主要领导汇报,经同意后发布预警信息, 紧急情况需研究干预措施 |
编制监测报告 | 定期编制监测报告 |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 根据工作需要 | 完成监测报告编制工作 |
下达成本调查通知书 | 成立成本调查工作小组,起草成本调查通知书,向被调查单位下达成本调查通知书。 |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 根据工作需要 | 完成成本调查通知书下达工作 |
材料初审 | 对被调查单位提报的成本资料初审 |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 根据工作需要 | 完成材料初审工作 |
实地调查 | 起草调查告知书,到被调查单位开展实地调查、审核成本。 |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 根据工作需要 | 完成实地调查工作 |
形成调查报告 | 起草并按程序制发成本调查报告,将报告抄被调查单位 |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 根据工作需要 | 完成调查报告下发工作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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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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