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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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201704600501

实施编码:12370100745691483A3372017046005

本事项由-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服务对象类型 自然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信息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
特别程序信息
特别程序时限 - 特别程序种类 -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事项版本 12429 事项状态 已发布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行使层级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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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济南公积金受委托银行主办行: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工作日9:00至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工作日9:00至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莱芜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钢城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东厅公积金窗口,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北厅公积金窗口,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各受委托银行公积金窗口。 - 4楼F01至F08号,2楼北厅243、244、245号,2楼66、68、69、70、72号
审批结果名称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业务回单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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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建金〔2011〕9号
依据内容 附件《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一、缴存服务(三)变更登记: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依据名称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建金〔2011〕9号
依据内容 一、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依据名称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建金〔2011〕9号
依据内容 附件《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一、缴存服务(三)变更登记: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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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审核 审核 0 涉及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的,除身份证号码升位等一般性信息变更外,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 审核通过的,为缴存职工办理个人账户信息变更手续。审核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并告知申请人停止办理原因。
受理 受理 0 涉及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的,除身份证号码升位等一般性信息变更外,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 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济南市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电话:0531-68967465、68967466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电话: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55(天桥区);0531-58296573、0531-58296565(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受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登记信息有误或发生变化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docx 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示例样表).docx - 真实有效 -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非必要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 申请材料完整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
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自行下载填报 必要 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doc 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 (示例范本).doc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身份证
身份证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非必要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由单位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和职工个人身份证;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常见问题

  • 1

    问 : 如何办理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回答:持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12345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东厅公积金窗口,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北厅公积金窗口,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12345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东厅公积金窗口,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北厅公积金窗口,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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