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处罚款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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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0354002000

实施编码:12100000004502163Q2370354002000

本事项由政策法规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强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 山东省气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法定办结时限 - 程序类型 -
事项状态 已发布 行使层级 省级
事项版本 8 行政管理相对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强制事项分类 强制执行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行政处罚法
依据类别 法律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具体规定内容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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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无办理流程信息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司法厅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7号

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18号

电话:0531-85964831

常见问题

  • 1

    问 : 加处处罚具体标准?

    回答:《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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