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担人防设备相关职能任务的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专业技术单位和生产安装企业从业能力建设、执(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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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0643003000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494302370643003000

本事项由安科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省级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
依据类别 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文字号 国人防〔2014〕438号
依据内容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组织领导、宏观调控、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研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职责,建立健全联合治理力量体系和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对承担人防设备相关职能任务的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专业技术单位和生产安装企业从业能力建设、执(从)业行为的引导与监督,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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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制定检查计划 制定年度检查计划 5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年度检查计划
确定检查对象 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1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确定检查对象
现场检查及相关资料检查 作出检查记录 10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检查记录
作出检查处理决定 作出检查处理决定 3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反馈检查情况或作出检查处理决定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86132980;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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