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竣工鉴定

山东省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切换办理站点

基本编码:370718030001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464422370718030001

本事项由厅建设管理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12411
服务对象类型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行使层级 省级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事项状态 已发布
查看全部

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C06、C07综合窗口 - C06、C07
审批结果名称 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查看全部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鲁交发〔2020〕6号
依据内容 第五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依法监管、分级负责、质量第一的原则,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范围的划分,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放管服改革要求和事权原则,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另行确定。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依据名称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依据类别 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依据内容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的验收工作计划,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测,并出具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明确工程质量水平;同时出具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报告,对项目建设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第三款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将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和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报告提交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依据名称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依据类别 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依据内容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的验收工作计划,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测,并出具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明确工程质量水平;同时出具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报告,对项目建设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第三款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将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和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报告提交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复测 组织对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测 30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出具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受理 受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安排 0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测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省政府:济南市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

电话:0531-82567000

受理条件

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质监机构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的验收工作计划,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测,并出具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明确工程质量水平;同时出具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报告,对项目建设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公路、水运工程竣工质量核定申请书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水运工程竣工质量核定申请书.jpg 水运工程竣工质量核定申请书.jpg -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

常见问题

权责清单

查看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68966225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C06、C07综合窗口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68966285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4楼424办公室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办事指南.pdf下载到本地

手机扫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