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审核

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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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2014519000

实施编码:1137021106907128834372014519000

本事项由-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咨询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5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20 工作日
承办机构 - 联办机构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信息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
特别程序信息
特别程序时限 - 特别程序种类 -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事项版本 21 事项状态 已发布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材料邮寄收件人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行使层级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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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提供午间延时服务,除法定节假日外提供双休日预约服务)
办理地点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区水灵山路188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311室 - 7
办理结果名称 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送达方式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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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依据类别 地方性法规
制定机关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令号(文号) 青人社规〔2019〕11号
具体规定内容 十、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和条件。2018年及以后毕业,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就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微企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人已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人不含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补报本通知下发之日前的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0元,自首次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补贴。 (三)申领程序。 1.学历确认。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照片,由各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对毕业生学历情况给予确认。 2.提交申请。完成学历信息确认后,申请人进入青岛人才网提交补贴申请。 3.补贴审核。小微企业注册地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补贴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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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学历确认——提交申请——补贴审核发放 已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的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办事服务-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或者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重点·办事-办事大厅”,选择“小微就业补贴”进行申报。 自业务受理之日至发放补贴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327号(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综合窗口)

电话:0532-86988500

行政诉讼

部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东风路22-1号;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平安路41号;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9号;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7号甲

电话:0532-86975180

受理条件

补贴范围和条件。2018年及以后毕业,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就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微企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人已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人不含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补报本通知下发之日前的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身份证
身份证
复印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自备 自备 非必要 - 5025311_身份证件信息(示例样表).jfif - - -

常见问题

  • 1

    问 : 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范围及条件是什么?

    回答:2018年及以后毕业,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就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微企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人已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人不含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
  • 2

    问 : 补贴标准是多少?可申领期限是多久?

    回答: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0元,自首次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补贴。
  • 3

    问 : 如何申报补贴?

    回答:1.学历确认。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照片,由各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对毕业生学历情况给予确认。 2.提交申请。完成学历信息确认后,申请人进入“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选择“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模块提交补贴申请。
  • 4

    问 : 补贴由哪个部门审核?如何知道补贴是否审核通过?补贴如何发放?

    回答:小微企业注册地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补贴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反馈。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卡账户或银行卡。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32-85166613

咨询地址: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区水灵山路188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311室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532-86130986

投诉地址: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188号市民服务中心8号楼213室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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