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基本编码:372036012000
实施编码:11370000MB284685132372036012000
本事项由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15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66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中介服务信息 |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 | 法律依据 | - | |||
特别程序信息 | ||||||
特别程序时限 | - | 特别程序种类 | - | |||
通办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事项版本 | 51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1楼大厅C20号窗口 - |
办理结果名称 | 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送达方式 | 其他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 第2号)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制定机关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医保局令 第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条 医疗机构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补充。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 第3号)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制定机关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零售药店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零售药店补充。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医疗机构:(1)《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1份; (2)《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名册》1份;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执业医师、护士的执业证书, 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及配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零售药店:(一)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 | 即时受理 | 材料合格的受理,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86062208
行政诉讼
部门: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通知中要求的所有材料有效、合规、齐全的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1)《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表》 (2)《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名册》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执业医师、护士的执业证书, 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及配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复印件 | 电子 | 0 | - | - | - | 申请人自备 | http://ybj.shandong.gov.cn/art/2021/4/6/art_65415_10286600.html?xxgkhide=1 下载相关表格附件 | 必要 | - | 省直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申请表(样表).docx | - | - | - |
常见问题
问 : 新增协议医药机构申请一年几次?
回答:工作日随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