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检查、监督
基本编码:370614004000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258552370614004000
本事项由-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检查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省级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继续教育机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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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
依据类别 | 地方性法规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5年7月29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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