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记录查询服务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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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2009001000

实施编码:1137010000418874141372009001000

本事项由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济南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1 工作日
承办机构 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联办机构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信息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
特别程序信息
特别程序时限 - 特别程序种类 -
通办范围 全国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事项版本 55 事项状态 已发布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材料邮寄收件人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行使层级 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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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星期六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777号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 - 1-10号窗口
办理结果名称 对符合查询条件的,依申请查询相应的出入境记录,并及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备查。办理人应当核对查询结果,并在存档件上签字确认,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向查询单位提出,查询单位将进一步核查。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网站下载 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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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办法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国家移民管理局
发布令号(文号) 00001854-5/2019-00011
具体规定内容 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查询本人的出入境记录。 申请查询出入境记录,应当由公民本人到拟查询单位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并交验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对遇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并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经申请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委托授权书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户口簿原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内地居民还可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网站、手机App等)自助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并生成经国家移民管理局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与盖有印章的同类纸质文件具有相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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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受理申请的查询单位将对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代办人身份进行审核、登记,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对不符合查询条件的,说明不予查询的原因;对符合当场查询条件的,依申请查询相应的出入境记录。互联网办理:登录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网站、手机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可以查询境内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入境证件的近十年内出入境记录。 0个工作日 对符合查询条件的,依申请查询相应的出入境记录。
审查 审批机构进行审核 0个工作日 对符合查询条件的,依申请查询相应的出入境记录。
决定 对符合当场查询条件的,当场提供查询结果;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待核查完毕及时出具相应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领取方式有两种:窗口自取和EMS邮政速递(快递费到付),申请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办理人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查询单位提出,查询单位将进一步核查。 0个工作日 对符合查询条件的,依申请查询相应的出入境记录,并及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济南市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电话:0531-68967465、68967466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

电话:0531-81691000(历下区法院)、0531-85964813(天桥区法院)、0531-81171234(济阳区法院)、0531-84860128(商河县法院)

受理条件

因私申请查询出入境记录、应当由公民本人到拟查询单位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并交验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对于遇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并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经申请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委托授权书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户口簿原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1、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 原件 纸质 1 - - - 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名称: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出具单位: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必要 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doc 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示例.doc - - -
2、提交查询人本人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原件 1 - - - 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名称:身份证;出具单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必要 附件3-1身份证正面.jpg 附件3-2身份证反面.jpg 附件3-1身份证正面.jpg 附件3-2身份证反面.jpg - - -
3、查询人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代为办理的,提供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 原件 1 - - - 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名称: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出具单位:医院 必要 附件7出生证明.jpg 户口簿.jpg 附件7出生证明.jpg 户口簿.jpg - - -
4、查询人16周岁以上,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须提供委托书。 原件 纸质 1 - - - 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委托书;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必要 因私查询出入境记录委托书(示例样表).docx 因私查询出入境记录委托书(示例样表).docx - - -

常见问题

  • 1

    问 : 使用“移民局”APP和在自助查询终端上打印的查询结果有查询部门的公章吗?

    回答:“移民局”APP上自助打印的查询结果上带有“国家移民管理局”的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等同于查询部门加盖的公章;自助查询终端打印的查询结果加盖有查询部门的电子公章。
  • 2

    问 : 是否可以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

    回答:目前有三种渠道可实现自助查询:一是下载移民局APP可以自助查询本人近十年出入境记录;二是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的“移民局”小程序可以自助查询本人近十年出入境记录;三是登录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可以自助查询本人近十年出入境记录。自助查询结果上载有国家移民管理局的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等同于加盖有查询单位公章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 3

    问 : 哪些情形可以通过自助查询终端查询、互联网查询?

    回答:自助查询终端:使用身份证可以查询境内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入境证件的出入境记录,使用出入境证件进行查询需符合以下条件:出入境证件无污损且机读码完整。可以通过登录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情形:查询区间在十年之内,且所查询出入境证件为境内公安机关签发。其他特殊情形通过窗口人工查询。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31-85081088

咨询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777号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531-85081009

投诉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777号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政工科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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