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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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0646004000

实施编码:11370000MB283210X82370646004000

本事项由省委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 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省级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依据类别 法律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
依据内容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抽查检测,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可以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检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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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下发检查通知 明确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 下发通知
组织实施检查 对检查对象实施现场和远程技术检查 形成检查报告
反馈检查结果 反馈检查结果 反馈检查结果

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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