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使用商用密码的检查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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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0677003000

实施编码:1137000008890729862370677003000

本事项由山东省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实施主体 山东省密码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受委托组织
行使层级 省级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依据类别 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文字号 1994年2月18日国务院令第147号,2011年1月修订
依据内容 第九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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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公安部 、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工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公通字〔2007〕43号,2007年6月
依据内容 第三条:“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第三十九条:“各级密码管理部门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中密码配备、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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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管理办法》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国家密码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密局发〔2007〕11号
依据内容 第九条:“国家密码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对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使用商用密码的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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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印发检查通知 根据国家密码局有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起草检查通知,报局里研究通过,然后印发相关责任单位。 15个工作日 通知格式、要素齐全,内容准确、表述清晰,符合检查工作相关要求。 发出通知
单位自查与随机抽查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密码局按照双随机抽查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随机抽查。 无固定时限 检查通知要求和国家密码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等标准规范。 形成自查报告、完成随机抽查
检查情况总结 对各单位自查报告进行审核、汇总,形成检查情况总结报告,报局里研究通过后,上报国家密码局。 15个工作日 报告格式正确、要素齐全,内容齐全准确,表述清晰,符合国家密码局通知要求。 上报检查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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