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基本编码:37201492000102
实施编码:1137030058718699094372014920001
本事项由-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联办机构 | - | |||
服务对象类型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中介服务信息 |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 | 法律依据 | - | |||
特别程序信息 | ||||||
特别程序时限 | - | 特别程序种类 | - | |||
通办业务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事项版本 | 12412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 否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 |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淄博市文昌湖区萌水镇北池2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7-20号人社服务窗口 - 17-20 |
审批结果名称 | 告知参保单位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发文字号 | 人社部发〔2015〕32号 |
依据内容 | 第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业务核算年度,按年核定缴费基数,按月缴费。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核算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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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发文字号 | 人社部发〔2015〕32号 |
依据内容 | 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 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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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依据类别 | 行政法规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
依据内容 | 第十条 第一款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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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依据类别 | 法律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
依据内容 | 第六十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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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审核办理 | 审核录入系统 | 0 | 缴费基数申报表中单位参保险种对应的缴费基数是否填写完整,缴费基数是否填写为总额,是否有单位签字盖章。 | 保存入社保系统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0 | 缴费基数申报表中单位参保险种对应的缴费基数是否填写完整,缴费基数是否填写为总额,是否有单位签字盖章。 | 通过、不通过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受理条件
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 原件 | 电子 | 0 | - | - | 窗口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参保单位填写,签字、盖章。 | 必要 |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空白表格.docx |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示例范本.docx | - | 材料齐全,如实填报。 | - |
常见问题
问 : 业务材料
回答:《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