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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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201503000101

实施编码:11370000MB2852565A2372015030001

本事项由-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实施主体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服务对象类型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信息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
特别程序信息
特别程序时限 - 特别程序种类 -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事项版本 12414 事项状态 已发布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行使层级 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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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14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1605室、地质勘查管理处1502室、行政许可处1505室 -
审批结果名称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查询表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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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文字号 鲁自然资规〔2023〕4号
依据内容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建设项目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能源、水利、交通、军事等单独选址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批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依法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类开发区(园区)、省级新区等特定区域及其他拟集中连片开发区域,由其管理机构或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统一开展压覆矿产资源区域评估。区域评估报告评审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经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认定、审批),或财政出资勘查项目等纳入矿产地管理的战略性矿产及我省优势矿产、紧缺急缺矿产等(矿种目录见附件1)。本办法中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建设项目实施后,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导致其压覆范围内的查明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确定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范围,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等情况。建设项目涉及的县(市、区)、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查询表上分别出具查询情况,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审机构负责省级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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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依据类别 法律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依据内容 第十一条 第二款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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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文字号 鲁自然资规〔2023〕4号
依据内容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建设项目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能源、水利、交通、军事等单独选址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批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依法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类开发区(园区)、省级新区等特定区域及其他拟集中连片开发区域,由其管理机构或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统一开展压覆矿产资源区域评估。区域评估报告评审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经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认定、审批),或财政出资勘查项目等纳入矿产地管理的战略性矿产及我省优势矿产、紧缺急缺矿产等(矿种目录见附件1)。本办法中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建设项目实施后,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导致其压覆范围内的查明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确定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范围,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等情况。建设项目涉及的县(市、区)、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查询表上分别出具查询情况,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审机构负责省级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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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原国土资源
发文字号 国土资发[2010]137号
依据内容 四、规范报批要求 按本通知规定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审批的,建设单位应履行以下手续∶ (一)建设项目选址前,建设单位应向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情况,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为建设单位查询提供便利条件。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由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确需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工程建设规范确定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范围,委托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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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原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 国土资发〔2010〕第137号
依据内容 四、规范报批要求 按本通知规定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审批的,建设单位应履行以下手续∶ (一)建设项目选址前,建设单位应向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情况,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为建设单位查询提供便利条件。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由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确需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工程建设规范确定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范围,委托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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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依据类别 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依据内容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前,必须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并在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报请审批时附具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证明。在上述建设项目与重要矿床的开采发生矛盾时,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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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依据类别 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依据内容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前,必须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并在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报请审批时附具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证明。在上述建设项目与重要矿床的开采发生矛盾时,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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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依据类别 法律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依据内容 第三十三条 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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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依据类别 法律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依据内容 第三十三条 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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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出具查询结果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查询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 0 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出具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查询结果
申请查询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查询表》 0 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符合申请条件的接受申请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项目占地范围和压矿评估拐点坐标 原件 纸质 5 A4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项目占地范围和压矿评估拐点坐标(空白).doc 项目占地范围和压矿评估拐点坐标(示例).doc - 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查询表 原件 纸质 5 A4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查询表(空白).doc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查询表(示例).doc - 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

常见问题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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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51791236

窗口咨询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14号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12345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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