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业普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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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0834005001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2016L2370834005001

本事项由农业普查办公室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山东省统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5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12414
服务对象类型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快递申请,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行使层级 省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王金荣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1-51751883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四路158号山东省统计局食堂楼208室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事项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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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158号省统计局食堂楼208室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对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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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依据类别 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
依据内容 第三十六条 对认真执行本条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公示决定 对通过省级审核的先进名单进行公示通报 10 对通过省级审核的先进名单进行再次核实 对先进名单进行公示通报
省级审核 组织省级工作人员对市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20 各级推荐材料手续齐备,事迹真实 对符合要求的推荐表盖章并整理先进名单
市级推荐 组织所辖区内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报送工作 20 按照要求审查报送材料真实性 整理并报送省级农业普查机构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86132980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197号

电话:0531-86051403

受理条件

在农业普查中表现突出,并被当地推荐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常见问题

  • 1

    问 : 农业普查表彰的对象是哪些

    回答:对认真执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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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51751883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四路158号山东省统计局食堂楼208室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51751645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四路158号山东省统计局办公楼611室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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