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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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203603300101

实施编码:11370000MB284685132372036033001

本事项由-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实施主体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法定办结时限 2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服务对象类型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信息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
特别程序信息
特别程序时限 - 特别程序种类 -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事项版本 12415 事项状态 已发布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行使层级 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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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人力资源市场 - C20
审批结果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成功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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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关于调整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鲁医保发〔2021〕46号
依据内容 一、整合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分类 (一)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统一整合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简化整合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不再需要证明材料 (一)异地就医备案不再提供证明材料。“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不再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个人承诺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不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丰富异地就医备案渠道。以上人员可在各市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基层医保工作站办理备案;也可通过各市医保官方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鲁医保小程序(在支付宝、微信中搜索)网上办、掌上办,以及可通过各市医保部门公布的服务电话、传真等多种渠道办理备案。 (三)自2022年1月1日起,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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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调整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鲁医保发〔2021〕46号
依据内容 一、整合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分类 (一)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统一整合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简化整合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不再需要证明材料 (一)异地就医备案不再提供证明材料。“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不再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个人承诺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不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丰富异地就医备案渠道。以上人员可在各市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基层医保工作站办理备案;也可通过各市医保官方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鲁医保小程序(在支付宝、微信中搜索)网上办、掌上办,以及可通过各市医保部门公布的服务电话、传真等多种渠道办理备案。 (三)自2022年1月1日起,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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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鲁医保发〔2022〕26号
依据内容 (一)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全面实行承诺制自助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备案时不设终止日期,长期有效;未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的,可随时变更或取消备案;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的,变更备案或取消备案的时限统一规定为6个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不再设置有效期,备案后可在就医地就医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且不影响参保地就医及医保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因故申请终止备案,但终止备案前已办理异地入院手续的,办理出院结算时可直接联网结算。 (二)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补办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按国家备案规定执行,备案起始日期自补办备案之日最多可往前提前5日;补办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不受限制。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异地联网结算。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三)支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标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通过提交备案就医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可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未满6个月且未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或单纯采用个人承诺方式办理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需返回参保地就医的,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待遇政策执行;备案超过6个月的,可申请终止原长期异地就医备案,返回参保地就医的,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医保待遇,到省外其他统筹区就医的,可根据实际就医需求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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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鲁医保发〔2022〕26号
依据内容 (一)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全面实行承诺制自助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备案时不设终止日期,长期有效;未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的,可随时变更或取消备案;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的,变更备案或取消备案的时限统一规定为6个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不再设置有效期,备案后可在就医地就医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且不影响参保地就医及医保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因故申请终止备案,但终止备案前已办理异地入院手续的,办理出院结算时可直接联网结算。 (二)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补办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按国家备案规定执行,备案起始日期自补办备案之日最多可往前提前5日;补办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不受限制。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异地联网结算。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三)支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标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通过提交备案就医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可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未满6个月且未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或单纯采用个人承诺方式办理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需返回参保地就医的,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待遇政策执行;备案超过6个月的,可申请终止原长期异地就医备案,返回参保地就医的,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医保待遇,到省外其他统筹区就医的,可根据实际就医需求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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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办理 省医保局业务经办大厅、“爱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爱山东”微信小程序、“爱山东”支付宝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办理(仅限跨省异地就医)。 0 参保人信息填写准确无误 无误 备案信息上传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并提示办理结果,确定是否备案成功。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86062208

行政诉讼

部门: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参加医疗保险并享受医保待遇人员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申请表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 窗口提交 其他 非必要 申请表.doc 申请表.doc - -

常见问题

  • 1

    问 : 已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未满6个月,还能去再去其他异地城市就医吗?

    回答:①去山东省外的可以办理临时就医备案。 ②省内临时备案已取消,在省内其他异地城市可直接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去省内异地联网的医院联网结算。
  • 2

    问 :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后,是否影响回本地就医?

    回答:①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不影响在本地的使用。 ②长期异地备案未满6个月的,是不允许变动的。可通过提交备案就医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申请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变更回参保地的,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未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单纯采用个人承诺方式备案的,在参保地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待遇政策执行。 ③长期异地备案满6个月的,可变更改回本地。
  • 3

    问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多久后可以改回本地?

    回答:备案满6个月后可以申请改回本地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81286762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人力资源市场C20号窗口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81286762

窗口投诉地址: 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人力资源市场C20号窗口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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