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前备案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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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3080003001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494302373080003001

本事项由人防管理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12412
服务对象类型 企业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事项状态 已发布
行使层级 省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时红梅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1-51768696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洄龙路1号省国动办B311室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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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窗口名称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洄龙路1号省国动办B311室 -
审批结果名称 《山东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告知性备案表》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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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从业企业备案事项服务指南》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依据机关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文字号 鲁国动办发〔2023〕2号
依据内容 二、山东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告知性备案 (八)备案办理 1.工作人员应根据法律法规,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企业提交的备案(变更)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即时办理;企业提交的备案(变更)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待材料补正后再予以办理。 (2)办结后,受理机关应将加盖公章的《山东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告知性备案表》或《山东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告知性备案变更申请表》提供给备案企业,作为已办理备案的证明; (3)依法作出不予办理的,应当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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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依据机关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人防〔2017〕271号
依据内容 三、资质要求和业务范围 ……通过认定的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前应当向省级人防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并接受人防部门的监督指导。……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提出备案申请 0 证照要件齐全 备案申请表
审核审批 审核受理材料 0 证照要件齐全 备案表
办结 同意备案 1 证照要件齐全 备案表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86132980;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条件。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山东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告知性备案表 原件 纸质 2 A4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山东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告知性备案表.docx 山东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告知性备案表.docx - 材料属实齐全,一式两份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含证书附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含证书附表)
原件和复印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必要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含证书附表).doc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含证书附表).doc - 材料属实齐全 -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原件和复印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营业执照 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必要 营业执照.doc 营业执照.doc - 材料属实齐全,真实有效 -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1 A4 - 窗口提交 - 申请人自备 必要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jpg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jpg - 材料属实齐全 -
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纸质 1 A4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 - 材料属实齐全 -

常见问题

  • 1

    问 :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前备案有效期多长?

    回答:有效期一年。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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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51768696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洄龙路1号省国动办B311室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51768888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洄龙路1号省国动办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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