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其他权力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90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90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24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是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限划分 | -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 | |
行使内容 | -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受理\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数量限制 |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窗口名称 |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103办公室 - |
办理结果名称 | 推荐名单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送达方式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依据机关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0年8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号令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条:“大奖和能手评选实行国家和省(行业)两级评审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立全国专家评审委员会,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设立本省(行业)专家评审委员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 10个工作日 | 按当年通知文件要求进行 | 受理、不受理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 | 组织专家评审 | 60个工作日 |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要求进行 | 候选人名单 |
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按要求报送候选人名单 | 20个工作日 | 按文件要求进行 | 报送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81000
受理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
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在岗人员中推荐。鼓励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机械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人员。
候选人应秉承工匠精神,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
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鼓励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相关工作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
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鼓励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相关工作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具体要求请见当年文件通知)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 | 原件 | 电子 | 原件2 | - | 其他 | 必要 | 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docx | 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 - 样表.docx |
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 | 原件 | 电子 | 原件2 | - | 其他 | 必要 | 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docx | 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 - 样表.docx |
事迹材料 | 原件 | 电子 | 原件1 | -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 - |
所获荣誉称号或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 | 复印件 | 电子 | 复印件1 | -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 - |
从事本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 | 原件 | 电子 | 原件2 | - | 其他 | 必要 | 工作年限证明.doc | 工作年限证明.doc |
证件照、工作照 | 原件 | 电子 | 原件1 | -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照片.doc | 照片.doc |
常见问题
问 : 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是否需要来自生产一线岗位?
回答:来自生产一线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