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20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20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27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通办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是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限划分 | -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 | |
行使内容 | -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受理\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数量限制 |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窗口名称 | 养老保险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大厅6号窗口 - 6 |
办理结果名称 | 办理退休核准手续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邮寄送达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社会保险法》 |
依据类别 | 法律 |
依据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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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
依据类别 | 行政法规 |
依据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发 [2005] 3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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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
依据类别 | 政府规章 |
依据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发〔2006〕9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1997〕109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年度省或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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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依据机关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劳社部发〔1999〕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用于同一名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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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受理 | 材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 | 4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 | 受理通过 |
办理 | 审查是否符合条件 | 10个工作日 | 国家规定 | 审核通过 |
公示 | 公示结果 | 5个工作日 | 国家规定 | 公示期满无异议 |
办结 | 办理完成 | 1个工作日 | 国家规定 | 办结完成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81000
受理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因病或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 | -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申请表20191213.docx |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申请表样表.docx |
职工档案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 | -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 - |
养老保险手册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 | -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 - |
身份证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1 | -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 - |
特殊工种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的需提供单位内部公示材料 | 复印件 | 电子 | 复印件1 | -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 - |
常见问题
问 : 符合特殊工种办理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回答: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 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退休:(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