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的行政检查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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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0654003000

实施编码:12100000004502163Q2370654003000

本事项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 山东省气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行使层级 省级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依据类别 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文字号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48号
依据内容 第十二条第一款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必须在批准的空域和作业时限内,严格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的指挥、管理和监督,确保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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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通知被检查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开展检查,反馈检查情况 1.检查责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指挥、管理和监督,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资格、作业过程、设备转让和年检等开展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3.事后管理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检查 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指挥、管理和监督,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资格、作业过程、设备转让和年检等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司法厅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8号

电话:0531-8596483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8160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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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81603562

窗口投诉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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