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实施主体 |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0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0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市、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22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是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限划分 | -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 | |
行使内容 | -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数量限制 |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窗口名称 | 综合受理 |
办理地点 |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2楼F03-06窗口 - F03-F06 |
办理结果名称 | 失业保险待遇转移介绍信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邮寄送达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依据类别 | 法律 |
依据机关 |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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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失业保险条例 |
依据类别 | 行政法规 |
依据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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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 |
依据类别 | 地方性法规 |
依据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八条 在职职工在省内跨统筹地区转迁的,其在迁出地缴纳失业保险费记录及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迁,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职工在迁入地失业的,其在迁出地的缴费时间与迁入地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作为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其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时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跨统筹地区转迁的,其在迁出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记录、失业保险关系和尚未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随同转迁,迁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本地的标准计算并核发失业人员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待遇。职工、失业人员跨省转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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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受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出申请材料(信息) | 实时 | 申请材料(信息)齐全性、合规性 | 受理、不受理 |
审查 | 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失业保险待遇转出条件 | 实时 | 符合在青岛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申请人是非本市户籍、转入机构是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 符合、不符合 |
决定 | 核准或不核准申请人的失业保险待遇转出申请 | 实时 | 符合在青岛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申请人是非本市户籍、转入机构是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 办结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
电话:0532-85911295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
电话:0532-80900957
受理条件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将在青岛市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转移至本人户籍所在地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青岛市民中心,0532-66200877;市南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0532-68896012;市北区就业服务中心,0532-58771885;李沧区就业服务中心,0532-87892132;城阳区就业服务中心,0532-58659781;崂山区就业服务中心,0532-88898370;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532-86886531、86130976;即墨区就业服务中心,0532-88521074;胶州市就业服务中心,0532-82206589;平度市就业服务中心,0532-88322182;莱西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0532-66039371。
咨询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2楼F03-06窗口;市南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市北区就业服务中心,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B座;李沧区就业服务中心,李沧区枣园路17号;城阳区就业服务中心,城阳区正阳路222号;崂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59号;即墨区就业服务中心,即墨区壮武路496号政务服务中心;胶州市就业服务中心,胶州市北京路2号;平度市就业服务中心,平度市北京路379-2号;莱西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莱西市烟台路79号。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532-83668928
投诉地址: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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