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转入服务
基本编码:372014504000
实施编码:11370200568573098Q3372014504000
本事项由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网上办理深度 | 其他,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受理,互联网预审,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0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20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中介服务信息 |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 | 法律依据 | - | |||
特别程序信息 | ||||||
特别程序时限 | - | 特别程序种类 | -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事项版本 | 22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2楼F03-06窗口;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 27号(青岛市民中心)4楼人社综合窗口N15—N16;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城B座二楼就业服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398号中艺1688创意产业园A区3号楼1号综合窗口;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大厅)5楼G区就业综合窗口;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市民中心1楼28号-29号就业失业窗口;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政务大厅5楼18-21号窗口;?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创智新区振武路496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12号窗口(就业失业窗口);山东省青岛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大厅西厅4楼29-32号窗口 ;山东省青岛?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B区二楼26号失业保险一窗受理窗口;山东省青岛莱西市长岛路148号(行政审批服务局)5楼11-13号就业创业窗口。 - F03-F06 |
办理结果名称 | 同意、不同意申请人将失业保险待遇转入青岛市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送达方式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失业保险条例》 |
依据类别 | 行政法规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25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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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 |
依据类别 | 地方性法规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八条 在职职工在省内跨统筹地区转迁的,其在迁出地缴纳失业保险费记录及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迁,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职工在迁入地失业的,其在迁出地的缴费时间与迁入地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作为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其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时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跨统筹地区转迁的,其在迁出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记录、失业保险关系和尚未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随同转迁,迁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本地的标准计算并核发失业人员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待遇。职工、失业人员跨省转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受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入申请材料 | 实时 | 申请材料齐全性、合规性 | 通过、不通过 |
审查 | 对申请人的失业保险待遇转入资格进行审查 | 实时 | 申请人是否符合失业保险待遇转入青岛市的政策规定 | 通过、不通过 |
办结 | 核准申请人的失业保险待遇转入申请并将转入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 实时 | 信息录入准确、规范 | 通过、不通过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
电话:0532-85911295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
电话:0532-80900957
受理条件
在外地市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将在外地市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转移至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青岛市民中心,0532-66200877;市南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0532-68896012;市北区就业服务中心,0532-58771885;李沧区就业服务中心,0532-87892132;城阳区就业服务中心,0532-58659781;崂山区就业服务中心,0532-88898370;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532-86886531、86130976;即墨区就业服务中心,0532-88521074;胶州市就业服务中心,0532-82206589;平度市就业服务中心,0532-88322182;莱西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0532-66039371。
咨询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2楼F03-06窗口;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 27号(青岛市民中心)4楼人社综合窗口N15—N16;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城B座二楼就业服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398号中艺1688创意产业园A区3号楼1号综合窗口;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大厅)5楼G区就业综合窗口;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市民中心1楼28号-29号就业失业窗口;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政务大厅5楼18-21号窗口;?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创智新区振武路496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12号窗口(就业失业窗口);山东省青岛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大厅西厅4楼29-32号窗口 ;山东省青岛?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B区二楼26号失业保险一窗受理窗口;山东省青岛莱西市长岛路148号(行政审批服务局)5楼11-13号就业创业窗口。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532-83668928
投诉地址: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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