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实施主体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省委员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1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5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法律事务部(挂山东调解中心牌子)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17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自然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否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限划分 | -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徐福民/邵蕴洁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0531-86168379/0532-85716617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158号西楼101室/或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新世界大厦2710室 | |
行使内容 | - | |||
网上办理深度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数量限制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
窗口名称 |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158号西楼101室/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新世界大厦2710室 - |
办理结果名称 | 签发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邮寄送达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省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山东商会)机构改革方案方案的通知 |
依据类别 | 政府规章 |
依据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办发(1996)5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四)协助总会办理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事务,出具山东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协助配合总会受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理算案件;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签发和认证对外贸易和海上货运业务的文件和单证;为到国外从事出口活动的公司、企业或个人出具有关单证册,并对其提供担保。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依据机关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无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条:“中国贸促会的职责是……(六)签发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和商事证明书,出具不可抗力证明,代办涉外商事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 第二十条:“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系独立的法人,可依照本章程的规定独立开展业务,对外签订有关促进经济贸易的协议、议定书和其他文件。”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受理申请 | 企业登录http://www.ccpitsd.org/中“首页”--“商事认证”--“商事认证”--“办事流程”--“国际商事证明书认证文件所需要的提交的证明材料”准备材料,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申请 | 1个工作日 | 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佐证材料是否齐全 | 审核企业提交的材料 |
审核 | 审核企业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 0个工作日 | 审核企业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 若符合条件安排认证,若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企业修改或补充材料;若超出认证范围,则不予认证。 |
办结 | 打印证词页,装订国际商事证明书 | 1个工作日 | 已缴纳费用 | 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企业现场自取或邮寄)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省委员会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158号
电话:0531-8616830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受理条件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自然人。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申办商事证明书申请表(介绍信、委托书如需要)、需认证的文件及其复印件以及佐证材料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办国际商事证明书申请表.doc;单位介绍信&委托书&授权书.docx | 申办国际商事证明书申请表-示例.doc;单位介绍信&委托书&授权书-示例.docx |
常见问题
问 : 商事证明的作用有哪些?
回答:1.使我国出口货物在进出口国海关顺利通关;2.使我国出口货物按信用证的要求顺利结汇;3.使我国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拥有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在其他国家得到保护;4.为在境外设立办事机构、投标或承包工程的公司、企业提供必要的证明;5.为我国出口产品在进口国取得生产、销售许可提供证明;6.为国际商事活动中的纠纷解决、仲裁或诉讼提供证明。问 : 贸促会是否可出具事实性认证?认证的依据是什么?
回答:可以。需证明的与商事活动相关的事实,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所要求证明的事实,必须客观存在、确定并且不存在争议;2、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和充分;3、对该事实的证明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商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道德。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31-86168379,86168372,86168370、0532-85716617,85716437
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158号西楼101室、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新世界大厦2710室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158号西楼101室/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新世界大厦2710室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531-86168382
投诉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158号西楼106室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158号西楼106室
收费信息
收费
收费标准:80元-800元/份
收费依据:贸促商法【2015】0001号 、发改价格【2014】2732号 收费标准:商事证明业务费80-800元/份
收费项目名称:法律服务费-认证费
是否允许减免:否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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