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参保人变更定点医疗机构
基本编码:372036025000
实施编码:11370100MB2863651N3372036025000
本事项由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门诊待遇服务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受理,互联网预审,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咨询,互联网办理,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0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30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门诊待遇服务处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中介服务信息 |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 | 法律依据 | - | |||
特别程序信息 | ||||||
特别程序时限 | - | 特别程序种类 | -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事项版本 | 29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办理时间 | 不同办理地点工作日时间 |
办理地点 | 区医保办、门慢直接鉴定机构 - 区医保办、门慢直接鉴定机构 |
办理结果名称 | 职工医保参保人变更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送达方式 | 其他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 |
依据类别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制定机关 |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令号(文号) | 济医保发〔2021〕10 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的参保人,确定 1 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确定后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可变更 1 次。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受理、审核、更改、办结 | 1.市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2.经办机构审核后在系统变更。 | 即时办结 | 审核身份信息是否准确,填报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 即时生效。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电话:0531-68967465、68967466
行政诉讼
部门:市中区人民法院、槐荫区人民法院、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地址: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槐荫区经六路978号、长清区中川街文昌街道办事处院内、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电话:0531-82567112(市中区法院)、0531-85030065(槐荫区法院)、0531-87222926(长清区法院)、0531-87855662(平阴县法院)
受理条件
需变更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