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90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20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是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限划分 | -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 | |
行使内容 | -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受理\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数量限制 |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窗口名称 |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1楼1103办公室 - |
办理结果名称 | 齐鲁首席技师证书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送达方式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
依据类别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依据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办字〔2015〕23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本办法所称齐鲁首席技师,是指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业绩贡献突出,在全省乃至全国本行业(领域)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广泛认可,经选拔认定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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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受理 | 按文件要求对各市和有关单位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 10个工作日 | 按文件要求进行审查 | 受理,不受理 |
评审 | 召开齐鲁首席技师评审委员会,对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提报的人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研究提出齐鲁首席技师建议人选名单。 | 50个工作日 | 按文件要求进行审查 | 建议人选名单 |
公示 | 省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将建议人选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人选推荐单位和所在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组织实地考察,并对每名人选形成500字左右的考察材料。 | 5个工作日 | 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审查 | 公示 |
发文公布 | 公示和考察均无异议的,提交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省政府审定,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 25个工作日 | 按文件要求进行 | 印发文件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受理条件
齐鲁首席技师选拔范围:全省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获得设区的市、省属行业、省管企业或中央驻鲁单位首席技师称号,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重点从我省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主管部门推荐报告 | 原件 | 电子 | 原件2 | - | 政府部门核发 | 必要 | 推荐报告说明(齐鲁首席技师).doc | 推荐报告说明(齐鲁首席技师).doc |
《齐鲁首席技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以当年印发样式为准) | 原件 | 电子 | 原件2 | - | 其他 | 必要 | 齐鲁首席技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 齐鲁首席技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 样表.docx |
《齐鲁首席技师申报书》(以当年印发样式为准) | 原件 | 电子 | 原件2 | - | 其他 | 必要 | 齐鲁首席技师申报书.docx | 齐鲁首席技师申报书 - 样表.docx |
申报人员主要技术成果或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并注明已审验(原件由推荐部门负责审验);其他能够证明申报人先进事迹、突出贡献、先进操作法的佐证材料。 | 复印件 | 电子 | 复印件1 | -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 - |
常见问题
问 : 无
回答: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