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20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20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宣传管理处、电视剧处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18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是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限划分 | 省级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 | |
行使内容 | 对本行政区域内举办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进行审批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受理\^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数量限制 |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窗口名称 | 社会事务类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1号楼3层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 社会事务类B06窗口 - B06 |
办理结果名称 | 批准文件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依据类别 | 行政法规 |
依据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7年8月国务院令第228号,2017年3月修改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五条:“举办国际性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应当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并由指定的单位承办。举办国内区域性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应当经举办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并由指定的单位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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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受理 | 登记事项并查看材料 | 2个工作日 | 申请请是否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 |
审查 | 符合审查要求的,决定通过并签署意见;不符合审查要求的,提出审查意见,将该许可事项退回受理 | 15个工作日 | 是否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 拟出具同举办活动的批复 |
办结 | 出具批复 | 3个工作日 | 是否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 出具关于同意XXXXXX举办XXXXX活动的批复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86132980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