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0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20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办公室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9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否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行使层级 | 多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 | |
行使内容 | - | |||
网上办理深度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否 |
办理方式 | - |
数量限制 | - |
办理时间 | 无 |
窗口名称 | |
办理地点 |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
办理结果类型 | |
送达方式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依据类别 | 政府规章 |
依据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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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
依据类别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依据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收件 | 接收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 3个工作日内 | 无 | 转审核办理 |
审核 | 审核申请要件 | 7个工作日内 | 国家有关规定 | 提出审核意见 |
办结 | 出具信息公开告知书 | 20个工作日内 | 无 | 出具信息公开告知书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电话:0531-82621687、010-59193366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延长线1号
电话:0531-85030191
受理条件
无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 - | - | - | 非必要 | 依申请公开表.doc | - |
常见问题
问 : 无
回答: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