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教育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30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60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22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 |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是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限划分 | 省级权限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毛学民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0531-82083161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三层综合事务区B07窗口 | |
行使内容 | 审批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其他\^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办理\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数量限制 | 暂无 |
办理时间 | 自发布通知至通知截止日期。工作日上午09:00-12:00,13:00-17:00。 |
窗口名称 | 综合服务类窗口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三层综合事务类B07窗口 - B07 |
办理结果名称 | 关于公布20XX 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通知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
依据类别 | 法律 |
依据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七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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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依据机关 | 教育部 中央编办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教政法〔2017〕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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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批办法的通知 |
依据类别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依据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学位〔2012〕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省学位委员会负责山东省境内高等学校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审批,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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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备案的意见》 |
依据类别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依据机关 | 山东省学位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学位〔2004〕1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文件规定了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审核备案要求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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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 10个工作日 | 审查材料的齐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 | 不属于许可范围或职权范围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退回补充。 |
审批 | 根据申报类别分别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提交至省学位委员会进行审核 | 19个工作日 | 评审程序及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 | 审核合格后发文批复 |
公布 | 发文公布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 5个工作日 | 核查发文内容 | 完成备案,留存相关档案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86132980;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对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应于该专业首届毕业生毕业前4个月,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向省学位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审批。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学校自评表 | 原件 | 电子 | 原件0 | -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学校自评表.doc |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学校自评表(样表).doc |
新增授予学士学位专业一览表 | 原件 | 电子 | 原件0 | -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新增授予学士学位专业一览表.xlsx | 新增授予学士学位专业一览表(样表).xlsx |
常见问题
问 : 每年一般什么是否开始受理?
回答:每年一般3月份左右接受申请,具体以通知为准。问 : 是否需要专家进校考察
回答:如有必要,省学位办可组织专家进校实地考察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