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基本编码:371014003000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258552371014003000
本事项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其他权力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30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90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19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通办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限划分 | -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 | |
行使内容 | - | |||
网上办理深度 | - |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数量限制 |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楼1117房间 - |
办理结果名称 | 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送达方式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依据类别 | 行政法规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规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分级管理 | 分级管理 | 分级管理 | 分级管理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81000
受理条件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
无材料信息 |
常见问题
问 : 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哪些列行为属于违纪违规行为
回答: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备案)招聘方案,擅自组织公开招聘的; (二)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条件的; (三)未按规定发布招聘公告的; (四)招聘公告发布后,擅自变更招聘程序、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考察方式等的; (五)未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 (六)未按规定组织体检的; (七)未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 (八)其他应当责令改正的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