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以上风险单位监督
基本编码:370622001000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4775X2370622001000
国家事项名称:文博单位二、三级风险等级认定
国家基本编码:000768001000
本事项由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检查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省级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
依据类别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国家文物局 |
发布令号(文号) | GA27-2002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级风险单位的等级认定由本单位依据本校准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部门、公安机关审核,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批准;二、三级风险单位的等级认定,由本单位依据本校准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审核批准。7.1.2一级风险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部门、公安机关审核后,报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批准;7.1.3二、三级风险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部门、公安机关审核批准;7.1.4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和审批单位根据GA308的有关规定,共同组织验收。7.2.2上级文物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负责本标准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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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一级风险单位及安防方案审核 | 组织专家审核一级风险单位及安防方案 | 10 | 是否符合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 出具审核意见 |
二、三级风险单位及安防方案批准 | 审核二、三级风险单位及安防方案,出具批复意见 | 10 |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 出具方案批复 |
开展三级以上风险单位监督检查 | 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三级以上风险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 10 | 是否符合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 出具检查结论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8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