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发放聘任院士政府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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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2014080000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258552372014080000

本事项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9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90 工作日
承办机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 联办机构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信息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
特别程序信息
特别程序时限 - 特别程序种类 -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事项版本 25 事项状态 已发布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材料邮寄收件人 刘思佳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1—86955283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820房间
行使层级 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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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820房间 -
办理结果名称 公布通知,核拨补助经费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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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聘任院士工作的通知》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人发[2004]24号
具体规定内容 六、对符合规定条件并按聘任协议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由聘任单位填写《聘任院士工作情况简表》,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将开户名、开户行和帐号一并报省人事厅,经组织评估和审核后,下达拨款通知并拨付经费。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基层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15个工作日 基层单位准备好材料并完成提交
审核受理 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们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受理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5个工作日 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们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受理,完成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评估审核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估审核 50个工作日 通过;不通过
拨付经费 为审核通过的聘任院士按照流程拨付经费 10个工作日 完成拨付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无

地址:

电话:

行政诉讼

部门:无

地址:

电话:

受理条件

聘任院士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80周岁以下,且每年累计在山东工作时间两个月以上;同时满足其他规定条件。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院士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任协议书 结果文书类 纸质 - - -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院士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任协议书 必要 - 院士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任协议书(示例样表).pdf - - -
山东省聘任院士津贴申报书 文本类 纸质版和电子版 - A4 - - 其他 《关于做好聘任院士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 必要 山东省聘任院士津贴申报书(空白样表).doc 山东省聘任院士津贴申报书(示例样表).pdf - - -

常见问题

  • 1

    问 : 申报聘任院士应满足哪些条件?

    回答:一是聘任单位要有具体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指导培养学术技术骨干或博士、硕士研究生)、重大课题或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并有每年不少于10万元的经费投入和其他相应的科研条件; 二是所聘院士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80周岁以下(193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累计在山东工作时间两个月以上; 三是聘任单位与院士本人就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合作目标、合作期限等签订了具体的聘任协议书;四是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期间结束本聘任年度;五是聘任双方认真履行聘任协议。
  • 2

    问 : 聘任院士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回答:省属高等院校、省直属事业单位、省管大企业和中央驻鲁单位,可直接申报;省直部门所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由省直主管部门申报;各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实行省市双重领导和管理、以市为主管理体制的市属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等学校、民营企业等,由所在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申报。
  • 3

    问 : 申报聘任院士的申报材料主要有哪些?

    回答:一是《聘任院士登记表》纸质及电子版;二是《聘任院士工作情况简表》纸质及电子版;三是院士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任协议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四是聘任院士年度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年度聘期内,聘任院士本人或聘任院士团队与聘任单位合作建立和发展重点学科、优势学科,开发新产品,进行重大课题研究和培养创新人才情况,取得的成果等。总结内容不能泛泛而谈,须体现聘任院士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及工作量,要由院士本人签字认可,不能以复印、签章等代替院士签字;五是佐证材料1份,主要包括:聘任院士身份证复印件;院士证书复印件;聘任院士年度聘期内在聘任单位的工作照片(不少于3张,彩色打印,并附详细的图片文字说明);以聘任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以聘任单位为第一单位发表的SCI、EI、ISTP论文收录证明等;其他可佐证聘任院士在鲁工作的情况资料。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31—86955283

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820房间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531—88597980

投诉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818房间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818房间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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