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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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00011820300401

实施编码:11370811MB279691104000118203004

本事项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36
服务对象类型 企业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行使层级 县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钱潇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7-5661093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北路30号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投资建设专区投资建设窗口A101、A102、A103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事项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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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北路30号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投资建设专区投资建设窗口A101、A102、A103 - A101,A102,A103
是否多点可办
其他办理地点
审批结果名称 施工许可申请书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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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199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6号发布,2017年11月第五次修正
依据内容 第六条 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五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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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检查材料是否齐全,作出是否受理该项行政许可申请决定。 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审批 对申请进行审批,做出决定。 11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办结 对申请作出许可决定,出具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1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建设路86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行政复议窗口

电话:0537-5661561

行政诉讼

部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24号

电话:0537-6772121

受理条件

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计;
4.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打印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docx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 (1).jpg 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打印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委托书.jpg 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材料真实准确 --
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打印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 必要 -- 施工图批复文件.jpg 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打印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核发 必要 -- 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jpg 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打印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必要 -- 用地批复.jpg 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合同情况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其他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必要 -- 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合同情况.jpg 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内容真实全面有效 --
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打印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其他 中介结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必要 评标报告.jpg 招标文件.jpg 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内容真实全面有效 --
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打印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省、市、县质量监督机构核发 必要 -- 质量监督手续.jpg 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内容真实全面有效 --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打印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jpg 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内容真实全面有效 --
因建设公路影响铁路、水利、电力、邮电设施和其他设施正常使用时,提交铁路、水利、电力、邮电等部门意见(纸质原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不涉及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根据情况据实提供.png 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常见问题

  • 1

    问 : 暂无

    回答:暂无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7-5660105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北路30号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投资建设专区投资建设窗口A101、A102、A103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7-5660357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北路30号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1室效能监督科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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