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续展登记(省级权限)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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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00012030600202

实施编码:11370000MB2848646L2000120306002

本事项由省农业农村厅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4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13
服务对象类型 企业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行使层级 省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李林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1-82083198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区 B02窗口(省农业农村厅)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事项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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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区 B02窗口(省农业农村厅) - B02
审批结果名称 肥料登记证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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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药、肥料登记,组织开展农药、肥料对土壤环境影响的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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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2000年6月23日农业部令第32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依据内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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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2000年6月23日农业部令第32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依据内容 农业部负责办理肥料登记受理手续,并审查登记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境内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其申请登记资料应经其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农业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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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2000年6月23日农业部令第32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依据内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复混肥、掺混肥备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不得越权审批登记和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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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国发〔2020〕13号
依据内容 七类肥料(含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登记,取消许可,改为备案。审批部门:农业农村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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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2000年6月23日农业部令第32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依据内容 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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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2000年6月23日农业部令第32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依据内容 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在登记有效期内证实对人、畜、作物有害,经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由农业农村部宣布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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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2000年6月23日农业部令第32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依据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 20000元;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一)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   (二)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   (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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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2000年6月23日农业部令第32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依据内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和隐瞒。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要限期改进。对质量连续不合格的产品,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后不予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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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2000年6月23日农业部令第32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依据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二)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   (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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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受理企业网上申报材料 1 经市站初审后 -
审核 审核受理材料 2 受理资料是否齐全 -
审批 核准企业申报信息,发证 1 企业信息是否准确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在山东境内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均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山东政务服务网下载 必要 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新).doc 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新).doc 按提示填写 经市级初审合格后 -

常见问题

  • 1

    问 : 企业生产地址变更,需要如何办理肥料登记?

    回答:所有的生产企业考核表需重新考核,所有的登记申请书需重新办理。
  • 2

    问 : 如何在山东政务网提交申请

    回答:百度搜索山东政务服务网,以法人身份注册后登陆。
  • 3

    问 : 如何了解省级登记肥料网上申请流程?

    回答:企业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搜索“肥料登记”,登录官网后,首先注册,注册要用法人信息注册,不要用企业身份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办理肥料登记,如申请部级登记产品,如微生物菌剂等产品,请在肥料登记初审里进行申报,如申请省级登记产品,如有机肥料等,请在肥料登记,肥料续展登记,肥料变更登记里进行申报。
  • 4

    问 : 肥料登记证已到期,是否可以申请续展登记?

    回答:肥料登记证到期,可以进行续展登记,需要企业在登记证二到三个月之前,先做好样品的检测,考核表的复审等前期准备工作,于到期当月提交网络申请及停档材料。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82083198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区 B02窗口(省农业农村厅)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82083198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区 B02窗口(省农业农村厅)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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