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A18其他事务类窗口
  •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 联系电话: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1、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2名以上合伙人,且合伙人均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 (二)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经营场所。 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15名以上由注册会计师担任的合伙人,且合伙人均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6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 (三)书面合伙协议; (四)有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财政部依授权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5名以上股东,且股东均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 (二)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经营场所。 除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成为合伙人(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三)最近连续3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且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0年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 (四)成为合伙人(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五)在境内有稳定住所,每年在境内居留不少于6个月,且最近连续居留已满5年。 因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被吊销、撤销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其被吊销、撤销执业资格之前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年限,不得计入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累计年限。 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和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设立首席合伙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设立主任会计师,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当是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 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境内有稳定住所,每年在境内居留不少于6个月,且最近连续居留已满10年; (二)具有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授予的管理职权的能力和经验。 2、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表 原件或复印件 电子 0 - - 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表(空白表格).doc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表(示例样表).doc 财政部统一制定,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并为信息真实性负责 全体合伙人(股东)签字、加盖人名章和事务所公章 -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情况汇总表 原件或复印件 电子 0 - - 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情况汇总表(空白表格).docx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情况汇总表(示例样表).docx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并为信息真实性负责 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签字、加盖人名章和事务所公章 -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执业经历等符合规定条件的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电子 0 - - 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执业经历等符合规定条件的材料(示例材料).docx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执业经历等符合规定条件的材料(示例材料).docx 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复核页须盖有事务所公章。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执业经历等符合规定条件的材料真实有效,签字印章清晰。 -
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 原件或复印件 电子 0 - - 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空白表格).docx 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示例材料).docx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并为信息真实性负责 会计师事务所和申请执业许可的分所分别填写,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签字加盖人名章和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执业经历表 原件或复印件 电子 0 - - 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执业经历表(空白表格).docx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执业经历表(示例样表).xls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并为信息真实性负责 每名合伙人(股东)分别填写一份。合伙人(股东)本人签字、加盖人名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