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 省市综合业务专区B06、B07窗口
  •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联系电话: 0531-51762318;0531-68966225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1. 企业应为营利法人
    2. 至少拥有1艘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五星红旗船舶
    3. 配备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各1名。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申请书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2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申请书1.png 申请书 2.png 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企业商业登记文件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2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 企业商业登记文件(示例样表).png 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符合证明(委托安全管理的,提供委托管理协议和代管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符合证明)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2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安全与防污染(示例样表).png 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海务机务管理人员资格材料(包括适任证书、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2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海务机务管理人员资格材料.pdf 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船舶资料(包括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和法定检验证书)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2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船舶资料2(空白表格).png 船舶资料1(示例样表).png 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