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层C10(环保)窗口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82083172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原件 电子 0 - - 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1).docx.docx 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1).docx.docx 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营业执照 网上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必要 -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原件 电子 0 - - 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技术人员证明材料.docx.docx 技术人员证明材料.docx.docx 加盖公章 -
关于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原件 电子 0 - - 网上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必要 - - -
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电子 0 - - 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证明.docx.docx 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证明.docx.docx -
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原件或复印件 电子 0 - - 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docx.docx 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docx.docx -
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证明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电子 0 - - 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证明材料 (1).docx.docx 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证明材料 (1).docx.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