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依据劳动关系补缴)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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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版指南
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大厅一楼C1/C3/C5/C7/C8/C9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31-12333
申请条件
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补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依据劳动关系补缴申请表》
原件
纸质
1
A4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经办机构为单位提供空白表样,单位填报完成后提交。
必要
依据劳动关系补缴申请表.docx
依据劳动关系补缴申请表-示例范本.docx
-
申报缴费时间段符合补缴条件,如实申报。
-
材料名称
《依据劳动关系补缴申请表》
材料类型
表格类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A4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经办机构为单位提供空白表样,单位填报完成后提交。
材料必要性
必要
空白表格
依据劳动关系补缴申请表.docx
示例样表
依据劳动关系补缴申请表-示例范本.docx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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