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补办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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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版指南
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407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联系电话:
0531-51751205
申请条件
受理条件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外国高端人才(A类) 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四)外国专业人才(B类) 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确有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国家对专门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其他外国人员(C类) 其他外国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六)具备如下条件的,予以批准 1.属于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 2.符合上述来华工作外国人条件的; 3.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补办申请表
原件
电子
0
-
-
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传至系统。
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的
-
申请人遗失或毁损情况说明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无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非中文证明材料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的
-
材料名称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补办申请表
申请人遗失或毁损情况说明
材料类型
其他类
其他类
材料介质(形式)
电子
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材料份数
-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对应电子证照
-
-
材料提交方式
-
-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
-
材料必要性
必要
必要
空白表格
-
-
示例样表
-
-
填报须知
-
-
受理标准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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