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16市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局窗口
  •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具体以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 联系电话: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纸质 1 A4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备案)申请书》.doc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申请书样表.docx 见申请书 内容填报齐全 -
2.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复印件 纸质 1 A4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非必要 - - -
3.清算报告 原件 纸质 1 A4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外国(地区)金融、保险类企业提交,应包括清算期内已公告的说明。 -
4.清税证明材料 原件 纸质 1 A4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税务部门出具 必要 - - -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纸质 1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登记机关核发 必要 - - 所有营业执照均应缴回 -
6.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翻译(加盖翻译单位印章),并提交翻译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原件 纸质 1 A4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