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换领
历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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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版指南
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158号趵突泉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县学街6号大明湖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67号东关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青后小区一区8号解放路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99号泉城路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56号建筑新村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路9号千佛山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科院路6号文化东路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区20号楼燕山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五区17号甸柳新村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路717号姚家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清秋路199号智远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福佑街567号龙洞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程路366号奥体中心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非工作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0531-86079412(趵突泉派出所);0531-81937208(大明湖派出所);0531-66573726(东关大街派出所);0531-86971110(解放路派出所);0531-82382107(泉城路派出所);0531-59516110(建筑新村派出所);0531-82960052(千佛山派出所);0531-82922110(文化东路派出所);0531-81856340(燕山派出所);0531-88952758(甸柳新村派出所);0531-62330718(姚家派出所);0531-88935173(智远派出所);0531-88510576(龙洞派出所);0531-88812130(奥体中心派出所)
申请条件
受理条件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本人申请、原居民身份证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个人自备
必要
身份证.png
身份证.png
申请人按要求填报
申请人材料齐全受理
--
材料名称
本人申请、原居民身份证
材料类型
文本类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A4
对应电子证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个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
必要
空白表格
身份证.png
示例样表
身份证.png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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