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 居民户口簿 | 原件或复印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A4 | -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公安部门核发 | 必要 | 居民户口簿.docx | 居民户口簿.docx | 申请人如实向本单位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 |
| 录取通知书 | 原件 | 电子 | 0 | -- | - | 网上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录取学校发放 | 必要 | 1000.jpeg | 1000.jpeg | 残疾人大学生(或其家长代理)在新入学当年9月30日前,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和在校学习证明(《学生证》或学费发票、学费收据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 真实有效 | -- |
| 在校学习证明 | 原件 | 电子 | 0 | -- | - | 网上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本人提供 | 必要 | 在校学习证明(空表).docx | 在校学习证明(模板).docx | 在校学习证明须由所在学校加盖公章。《学生证》或学费发票、学费收据等提供原件影印件。 | 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