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6-17号。
  •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88287300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doc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docx 填报完整、准确 填报完整、准确 -
投资人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内容完整、规范 完整、有效 -
清算人证明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完整、有效。 -
清税证明材料 原件 纸质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税务部门 必要 - - 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 无共享清税信息的,按要求提交纸质清税证明。 -
有关批准文件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必要 - -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个人独资企业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有关批准文件完整、有效。 -
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行政审批服务局或市场监管局 必要 -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按要求缴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