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事项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   国家基本编码:002014008001)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大厅B6
  •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51788266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自备 省级、市级公安机关颁发 非必要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空白表格).jpeg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示例样表).jpeg - - -
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材料 复印件 纸质 1 A4型纸 - - 其他 该材料一般为职工人事档案,需要联系档案管理部门获取,一般为原用人单位或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其他部门 必要 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材料(空白表格).jpeg 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材料(示例样表).jpeg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