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层C03窗口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51791238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收到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申请后,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一)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 应当做出受理决定,送达拆迁申请单位,并通知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的,承办人员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除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外,其他转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要求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 (三)对属于第三条规定不得申请拆迁的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申请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1、关于迁建××测量标志点的请示.doc 1、关于迁建××测量标志点的请示.doc 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相关部门出具 必要 2、工程项目批准文件.jpg 2、工程项目批准文件.jpg 政府相关部门出具 政府相关部门出具 -
同意支付拆迁费用的书面承诺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3、同意支付拆迁费用的书面承诺.docx 3、同意支付拆迁费用的书面承诺.docx 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永久性测量标志与工程建设的关系示意图(含点之记材料)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根据实际情况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点之记.jpg 点之记.jpg 材料齐全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