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C08、C09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 联系电话: 0531-68966225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1.工程交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进行检测,并出具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 2.设计单位已出具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 3.监理单位已提交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工程质量评定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 - 由项目监理单位评定出具。 必要 工程质量评定或评估报告(空白样表).docx 工程质量评定(示例样表).pdf -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
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 - 由工程设计单位出具 必要 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pdf 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样表).pdf -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 - 中介机构产生 必要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空白样表).docx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样表.docx - 内容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