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山景明珠花园6号楼东门1楼康复科或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1号窗口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87081149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未满十八岁的或持有符合规定的残疾诊断证明且未满七周岁的疑似残疾儿童,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地户籍; (二)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纳税一年以上; (三)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四)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连续三年以上。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个人免冠照片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1寸或2寸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个人免冠照片.jpg 个人免冠照片.jpg - 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受理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诊断证明(0-6岁且未持有残疾人证的疑似残疾儿童申请时需提供)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或其他规格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孤独症儿童诊断评估机构为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儿童诊断评估机构为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或残疾评定机构,诊断评估机构具备相应科室、设备和人员,能够开展对应诊断评估业务。 非必要 - 医院诊断证明.png - 申请事项属于本受理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受理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居住证(非本地户籍残疾儿童申请时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居住证原件:85.6mm×54.0mm,复印件:A4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非必要 居住证照片.png 居住证照片.png - 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受理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居民户口簿
居民户口簿
原件或复印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原件143mm*105mm,复印件A4 居民户口簿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部门共享核验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机关核发 必要 - - - 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受理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