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事项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国家基本编码:000132038000)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 社会事务类B6窗口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51761636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原件 电子 1 A4 -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填写 必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doc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doc - - -
公司章程 原件 电子 1 A4 -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到机构所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打印 必要 公司章程示例.docx 公司章程示例.docx - - 企业法人机构需提供经工商等行政审批部门盖章的本企业所有股东名单、持股比例等证明材料。如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则需提供该企业的股东构成,逐层上溯,直至最终出资人。股东为自然人的,需注明国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电子 1 A4 -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填写 必要 附件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doc 附件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doc - - -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专业培训等材料。 复印件 电子 1 A4 -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填写 必要 -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专业培训等材料.doc - - -
办公场地证明
办公场地证明
复印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申请人自备 租房合同需申请人自备,房产证可免提交 必要 - 办公场地证明模板.pdf - - 该事项需提交办公场所证明,如证明为不动产权证书,可免提交;如为租房合同,则仍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