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省市一体化行政审批服务大厅4楼民生事务专区综合受理窗口F05、F04、F07、F06、F08、F02、F03、F01
  • 办理时间: 1、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工作日9:00至17:00;周六、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2、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工作日9:00至17:00;周六、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3、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4、莱芜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5、钢城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6-15银行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16、章丘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 联系电话: 0531-68966354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有缴存人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受遗赠文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等)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 --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婚姻关系凭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配偶、双方父母、子女提取时提供) 按照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要点,偿还贷款提取范围放宽至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该情形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配偶提取时提供的结婚证。 --
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电子签名)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部门共享核验 申请人自备 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电子签名 必要 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pdf 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pdf 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 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 --
死亡证明材料(含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火化证明等)
死亡证明材料(含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火化证明等)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死亡医学证明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部门共享核验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医院出具 非必要 死亡证明(空白样表).docx 死亡证明(示例样表).docx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死亡医学证明”和“宣告死亡证明”只提供其一即可。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