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 联系电话: 0531-51781827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行政复议申请书(附带申请人签名) 原件 电子 0 -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行书写 必要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表格).doc 行政复议申请书.doc -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
公民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证件
公民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证件
复印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机关核发 必要 身份证明(复印件).png 身份证明(复印件).png -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
具体行政行为证明材料 复印件 电子 0 -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政府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等 必要 具体行政行为证明材料.png 具体行政行为证明材料.png -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
代表人授权书 原件或复印件 电子 0 -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代表人授权书 非必要 代表人授权书.docx 代表人授权书.docx -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
与该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原件 电子 0 -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提供房屋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等与该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非必要 与该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jpg 与该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jpg -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 电子 0 -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非必要 身份证明.png 身份证明.png -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
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或复印件 电子 0 -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非必要 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docx 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docx -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
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电子 0 -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行填写 非必要 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docx 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docx -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