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153号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01、02、03
  • 办理时间: 3月至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10月至次年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635-8218689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人事档案存放在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个人
    已在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其他 转出前属于单位代理的,提供代理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同意转出证明; 必要 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空白表格).docx 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示例样表).docx -- 转出前属于单位代理的,提供代理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同意转出证明; --
身份证
身份证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部门共享核验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必要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其他 接收经办人档案的部门出具 必要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空白样表).docx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示例样表).docx -- 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