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事项名称:出售、购买、利用国务院规定由国家林草局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国家基本编码:000164109000)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4层投资建设区J21、J22、J24窗口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82083153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野生动物活体的出售方或借展、表演等利用活动中野生动物的出借方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申请表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 申请人自备 自行下载,编辑 必要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申请表.doc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申请表.doc - - -
申请人身份有效文件
申请人身份有效文件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自备 县级公安机关核发 必要 - 身份证1(1).pdf - - -
从事相关活动的背景材料或年度报告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 - - 申请人自备 自行准备,编辑 必要 - 3年度报告(上报).pdf - - -
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合同(或协议)以及实施方案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 申请人自备 自行编辑 必要 - 4河马联合繁殖协议及实施方案.pdf - - -
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来源的有效文件或说明材料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 政府部门核发 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相关证书 必要 - 5动物来源证明材料.pdf - - -
野生动物活体或产品说明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 申请人自备 自行编辑 必要 - 6河马活体说明.pdf - - -
引进野生动物活体人工繁育条件证明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 - - 政府部门核发 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必要 - 7随州白云公园河马资质.pdf - - -